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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2026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6-05

一、单位简介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简称“特检院)成立于1981年,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北京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承担特种设备科学研究、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人才培训考核等工作;开展相关科学实验、验证、测试、评价、开发及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信息的采集加工、数据分析、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和市局行政类辅助工作,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

     院本部位于惠新东街3号,在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及亦庄开发区设有检验分部。拥有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金相分析、声发射检测系统、长距离视频内窥镜、电梯综合参数测试仪、相控阵和TOFD检测仪各种先进检验检测仪器设备。

     根据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及高等院校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人员3人,招聘岗位:检验检测岗2人、窗口服务岗1人。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三、岗位条件

(一)检验检测岗

岗位职责:参与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资格要求(年龄/学历/工作经验/技能要求/其他):

1.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3.专业要求:理学(07)、工学(08);

4.有驾照,从事过承压类监督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持有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年龄、学历要求。

(二)窗口服务岗

岗位职责:参与作业人员考试、复审工作;参与院接诉即办工作;参与检验检测人员培训组织工作。

资格要求(年龄/学历/工作经验/技能要求/其他):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3.专业要求:理学(07)、工学(08);

4.具有“接诉即办”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需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外,均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服务意识;

(四)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受理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检验检测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一并发送至市特检院人事管理人员邮箱:liutianxin@bseic.com.cn(邮件标题均命名为:“姓名+学历+专业”)。

3.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应聘考核人员名单。

(二)面试考核

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根据我院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福利待遇

(一)薪资构成。

经试用期考核转正定级后,根据院外聘人员薪酬方案,薪酬待遇划分为基本薪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专项奖励四大类项目。

(二)收入水平

上岗签订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通过后,取得检验检测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按照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薪酬标准:3500至12000元/月。

(三)福利待遇

1.五险一金:严格按照我省标准缴纳“五险一金”,购买相关商业保险;

2.带薪休假: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带薪公休假;

3.配套设施:独立办公楼、标准化办公环境、单位食堂用餐、职工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等;

4.文化活动:各种球类竞技、妇女活动、职工运动会等;

5.其他福利:提供季度劳保、定制工作服、职工年度健康体检等。

(四)职业发展

1.轮岗实训:试用期阶段,指定专人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传、帮、带,根据个人职业发展、人力资源配置等情况,安排新入职员工进行轮岗交流,熟悉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工作;

2.培训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合理的晋升渠道、优质的工作环境,定期、不定期组织理论知识、试验操作等取证培训及综合能力提升培训。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报到、签订协议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我单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以我单位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单位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应聘者务必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成绩,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我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刘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10-57520804 57520893

电子邮箱:liutianxin@bseic.com.cn

单位网址:http://www.bseic.com.cn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3号